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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31 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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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第12话
解法1:
凶手是老板娘林心茹。
林心茹声称因为地基太高, 在外面无法爬上那个厕所窗户, 但这也只是建立在她 "没有使用工具" 的前提下。文中提及林心茹用手推车将几箱酒运了进来, 而这个手推车以及那些装着酒的箱子就是她用来爬那个窗子的工具。
事实上林心茹为了开酒吧, 不但借了钱, 也将自己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做抵押, 借了高利贷, 而放高利贷的就是这个冯强。冯强明明是无业, 但是手头很阔绰, 那估计是他联同黑社会放高利贷的关系。林心茹觉得这高利贷实在还不起了, 便决定杀掉冯强。于是她装作是要还钱的样子, 将冯强约到了酒吧。冯强明明是约了人, 但他一进来就直接找位子坐, 看都不看在场的客人也不问老板, 是因为其实他约的人就是老板娘本人, 他一进来就看到她在吧台了, 压根不用找。可能林心茹要求冯强不要在店里声张自己借了高利贷, 她不想谷博担心自己, 所以冯强答应了她的要求, 不主动与她搭话, 也不催促她。
等时间差不多了, 林心茹就出去运酒, 然后在店外面发短信叫林强进入厕所。
而从时间上来算, 冯强在店里和人通电话的时候林心茹已经出去拉货了, 而当时她还没给冯强打电话, 所以冯强说的 "等不到美女" 其实是他等得不耐烦在抱怨林心茹不与他交易, 或者电话那头是不太清楚冯强的底细的人, 冯强不方便直说所以大概说个意思。
等冯强收到短信进入厕所, 就躲到厕格里抽起烟打起电话来。那个时候林心茹就在窗外了, 但无奈周麟进来上厕所, 林心茹只好等他上完厕所出去, 再爬进去。见到冯强后, 林心茹骗他说要不咱们在厕所里来一发, 让冯强放松了警惕, 于是冯强把外套脱下, 林心茹马上变脸, 用他那件外套包着自己带进来的锤子将他打死, 用那外套将锤子上的指纹擦干净然后将锤子丢到现场, 帮林强重新穿好外套然后把他带过来的借据啊什么的全部销毁, 还有就是将他手机里的通话记录啊信息啊什么的全部删掉, 再把冯强包里的自己的当初用来抵押的东西拿走。最后就是从窗口爬出去, 将抵押的东西藏好, 然后装作没事的样子推着几箱酒返回酒吧。
在菲警官调查现场的时候, 林心茹先发制人告诉菲警官那个窗子 "一般成人都爬不过去" , 谁知道菲警官火眼金睛, 一眼就看出林心茹那身材是能通过的, 于是她就自掘坟墓了。她很可能觉得别人多数查不到她的头上来, 也不会想到她能通过那个窗子, 所以她用手推车和装酒的箱子爬厕所窗子之后, 多数也没清理箱子上的脚印, 因为她实在太自信了(不然不会主动说什么成人都爬不过去)。
至于那个70号码牌, 其实是冯强的东西, 他可能是顺手就装进外套袋子里了, 毕竟店方不回收这些牌子的。林心茹骗他脱外套的时候, 掉落在了地上。他中了70, 但因为他是黑道人物, 身份特殊, 不愿意上照片墙, 所以放弃了中奖机会, 没有明说, 所以谷博不知道冯强中奖, 他说他记得冯强的号码不是70是建立在冯强没领奖这个基础上的, 因为一般中了奖的人都会兑奖才对, 而冯强却恰恰不是这样。小情侣去拍照的时候把号码牌掉到地上, 被[strike]樊玲[/strike]丁静瑶捡到然后随手放在了别的桌子上, 他们就找不到了。如果小情侣承认34号是自己的话店方就会被人质疑这个套餐的抽奖造假, 邹霖和林心茹很熟, 应该不愿意店方名声受损, 但承认70号是自己的话又会被怀疑与杀人案有关, 所以小情侣和谷博在号码牌一事上都有口难言。至于马德利的号码牌,可能是因为他喝醉了所以不知道扔哪里去了,在店里找找的话可能能找得到。检查号码牌的指纹也能知道分别是谁的号码牌。
解法2:
凶手是[strike]樊玲[/strike]丁静瑶。
[strike]樊玲[/strike]丁静瑶就是冯强要等的那个美女, 而冯强是个毒贩, 将毒品贩卖给[strike]樊玲[/strike]丁静瑶的男朋友, 导致其男朋友死亡, 所以[strike]樊玲[/strike]丁静瑶自行查出了他男友入手毒品的来源, 装作也要买毒品的样子将冯强约到酒吧来, 杀死他为男朋友报仇。
在这之前先说一说冯强的外套——令狐儿第一次见到他时, 他的外套是 "10(幺零)" , 但是尸体上穿的却是 "1O(幺欧)" 。我推测这里并不是作者手误, 而是冯强的外套被交换过来着。而上面的解法1是建立在"10"变"1O"是作者手误的基础上作出的推理。
事实上冯强和[strike]樊玲[/strike]丁静瑶是不认识的, 事发当晚, 他们两个以有 "10" 图案的墨绿色外套为接头认人的标记。冯强进入酒吧的时候, 一眼看到店里没有穿墨绿色外套的美女, 就知道人没到了, 所以直接坐到了散台, 不需要问。等[strike]樊玲[/strike]丁静瑶来到酒吧, 冯强觉得她可能是, 便装作去吧台问厕所怎么去, 其实是想确认这女人的外套是不是 "10" 。虽然[strike]樊玲[/strike]丁静瑶的外套是拿在手上的(坐吧台的时候多数是搭在大腿上吧), 冯强并没能看见, 但[strike]樊玲[/strike]丁静瑶可能偷偷给了他什么暗示, 于是冯强心照不宣, 先行进入厕所, 那里就是交易地点。
谁知道[strike]樊玲[/strike]丁静瑶的外套不穿起来是有原因的——因为那里面藏了一把锤子。为了不让人怀疑, [strike]樊玲[/strike]丁静瑶故意等冯强进去一段时间之后再进去。她直接走进男厕所, 在厕格中将冯强打死。这个时候她发现自己的外套因为收藏锤子的关系粘上了铁锈(而且很可能没办法弄掉), 于是只好将自己的外套与冯强的交换。冯强高高瘦瘦的, 女生穿他的外套应该不成问题, 但是由于[strike]樊玲[/strike]丁静瑶的胸部太大, 那衣服她穿上去的话很可能拉链拉不起来(或者扣子扣不起来), 于是她不得不继续拿在手上。冯强包里的报纸应该就是包装毒品用的, 她多数是将毒品通过厕所全部冲掉了, 至于装毒品的塑料袋(多数会有?), 她可能也藏在了外套里。当然删手机的通信记录什么的少不了。
号码牌部分同解法1。
至于为什么她犯案后没有马上离开酒吧, 是因为她没想到自己已经被谷博认出了(谷博说认得她是第二次来), 于是如果她上完厕所马上就跑的话, 等尸体被发现她一定会被怀疑, 警官可能通过谷博的口供做一下人像拼图, 这样她一样是跑不掉, 索性装得很淡定的样子点个东西吃了再走。原本她以为将尸体藏在厕格里没有那么快被发现, 没想到在场还有个令狐儿一直很关注冯强的一举一动, 因为担心林强出事而要求老板进厕所找人。结果她还没吃完走人, 尸体就被发现了。另外因为令狐儿刚好十分留意穿墨绿色外套的人, 所以令狐儿也是发现了冯强的外套不同了的(从"10"变成"1O"), 所以[strike]樊玲[/strike]丁静瑶运气都几差的。
※顺带一提, 如果官方答案中[strike]樊玲[/strike]丁静瑶不是凶手的话, 那她多数就是令狐儿要接头的人, 她不穿起外套就纯粹是作者故弄玄虚不让大家这么快知道她的外套上写的是"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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